9月26日,美国加州南区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决,认定苹果iPhone及Apple Watch中搭载的Taptic Engine侵犯了Taction公司两项触觉反馈专利,需支付57.2亿美元赔偿金,折合人民币约383亿元。
这家成立于2014年的公司,其创始团队中包含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科学家,核心技术是两项于2020年获批的专利:可触摸感知的低频振动触觉换能器。
通俗来讲,就是利用特殊的换能结构,将电信号转化为细腻且可识别的振动,使用户能够通过触感区分不同信息。
早在2021年,Taction就对苹果提起诉讼。2023年,圣地亚哥的一名联邦法官直接驳回了该案,判定苹果未侵权。到了2025年,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原判,指出一审法院不当限制了Taction的专家证词,并将案件发回重审。今年,陪审团经过两天讨论后,最终认定侵权成立。
不过,陪审团也留有余地:苹果不属于故意侵权。根据美国专利法,如果认定故意侵权,可判处三倍赔偿,那将是170亿美元。
最终的57亿美元,只是基础赔偿。苹果已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,该案最终尘埃落定至少还需两三年时间,赔偿金额大概率也会有所调整。
这个案子的真正看点,并非金钱。它再次将科技行业一个心照不宣的常识摆上台面:科技行业几乎没有真正从零原创的伟大产品,绝大多数优秀成果都是站在前人肩膀上实现的。
1979年,乔布斯带着苹果工程师参观了施乐PARC实验室。当时施乐刚向苹果提供了一笔融资,作为交换,让乔布斯看看他们正在研发的项目。
正是这次参观,让乔布斯看到了图形用户界面、窗口、图标和鼠标。施乐的工程师们虽然做出了这些成果,但并未重视,只当它们是实验室里的玩具,离商业化还很遥远。
乔布斯回去后,直接推翻了苹果当时正在开发的Apple Lisa,转而重新打造Macintosh。1984年Macintosh发布,首次将图形界面带给普通消费者。施乐后来起诉苹果侵权,双方最终庭外和解。
但历史记住的是:施乐发明了图形界面,苹果将其变成了时代潮流。
Macintosh取得成功后,比尔·盖茨坐不住了。
1985年,微软发布了Windows 1.0,其窗口、菜单、鼠标点击功能与Macintosh几乎如出一辙。
乔布斯怒不可遏,将比尔·盖茨叫到苹果办公室训斥。比尔·盖茨回了一句名言:“Steve,事情就是这样。我们俩都有一个富邻居叫施乐,你闯进他家偷了电视机,而我发现时已经把电视机搬走了。”
这就是科技史上最著名的一段公案:施乐发明了图形界面,苹果做成了Mac,微软抄袭苹果做成了Windows,最终Windows吞掉了整个PC操作系统市场。
三家公司,三代人,做的都是同一件事——将别人已经实现的技术,重新打磨,推向更广阔的市场。
1998年,拉里·佩奇和谢尔盖·布林在斯坦福宿舍里创建了Google,当时市面上已有AltaVista、Yahoo、Excite、Lycos等一系列搜索引擎。
AltaVista于1995年上线,其索引的网页比Google早了三年。Yahoo更是当时互联网的入口,依靠人工编辑分类目录运营。
那么谷歌凭什么胜出?答案是PageRank算法。此前的搜索引擎按网页关键词匹配度排序,关键词多的页面排名靠前,结果导致大量SEO垃圾内容充斥。
谷歌则根据网页之间的链接投票排序,被重要网页链接的页面排名更靠前。
搜索这个想法并非谷歌原创,但“搜索结果按链接权重排序”这一改动,让谷歌击败了之前所有的搜索引擎。如今,Google占据了全球搜索市场超过九成的份额。
2004年,扎克伯格在哈佛宿舍里创建Facemash时,MySpace已是全美最大的社交网络。Friendster更早,于2002年就已出现。
MySpace是什么样的?用户可随意注册,使用假名假头像,页面可自由修改CSS,大量乐队在上面建立主页。
扎克伯格在打造Facebook时,反其道而行之:要求使用大学邮箱注册,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照片,且不能随意修改页面。
这个“逆向操作”反而击中了美国大学生对真实社交的渴望。从哈佛开始,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地拓展,最终将MySpace挤出市场。MySpace于2005年被新闻集团以5.8亿美元收购,2011年却以3500万美元低价出售。
社交网络这个想法并非Facebook原创,但“实名制加大学围墙”这一切入点,让MySpace走向了衰落。
许多人以为特斯拉发明了电动车,但实际上通用汽车早在1996年就推出了EV1,一款纯电动车,曾租给加州用户使用多年。后来由于石油公司的打压以及电池成本过高,通用将所有EV1回收并压扁销毁。这件事还被拍成了纪录片《谁消灭了电动车》。
特斯拉真正做对了什么?它没有去制造廉价的小型电动代步车,而是先推出了一款高价跑车Roadster,利用富人的资金树立品牌,随后推出Model S豪华轿车,最后才下探到Model 3以走量。同时,它还自建了超级充电桩网络和直销门店,不进入4S店体系。
电动车这个想法,早在100年前爱迪生就曾考虑过。但将电动车从玩具变成主流产品的,是特斯拉。
1993年黄仁勋创立英伟达时,市面上已有3dfx、S3、Matrox等一系列显卡公司。3dfx的Voodoo显卡在1990年代是PC游戏的标配,OpenGL正是由3dfx推动起来的。
英伟达最初推出的NV1显卡,采用了纹理映射方案,但游戏厂商根本不支持,险些导致公司倒闭。1999年,Geforce 256问世,首次提出了“GPU”概念,将图形处理从CPU中剥离出来,这才使公司得以翻身。
后来,3dfx破产,其技术被AMD收购。如今,英伟达在AI训练卡市场的份额超过80%,市值超过三万亿美元。显卡这个想法并非黄仁勋原创,但将显卡从游戏配件变成AI时代算力基石的,是他。
把这些案例放在一起看,规律就显现出来了。
第一个做出原型的人,往往不是最终赢得市场的人。
施乐做出了图形界面,但没有将其产品化;苹果做成了Mac,微软将其做成了Windows;AltaVista做出了搜索,谷歌将其做成了帝国;MySpace做出了社交,Facebook将其做成了基础设施;通用做出了EV1,特斯拉将电动车做成了时代潮流;3dfx做出了显卡,英伟达将其做成了AI底座。
第一个做出来的人,通常是技术天才,但他不知道这项技术该用在什么人身上、该做成什么样子、该卖多少钱、该如何铺设渠道。
后来者不发明技术,但他们做三件事:找到真正愿意为这项技术付费的人;将技术打磨到普通人能用的程度;将供应链和渠道铺设到用户家门口。
这三件事,与技术原创无关,而与产品理解、工业能力和商业执行力紧密相关。
回到苹果这57亿美元的赔偿,情况也是如此。苹果极其擅长后发制人。从Mac到iPod到iPhone到Apple Watch,苹果几乎没有哪件核心产品是从零开始发明的。
施乐发明了图形界面,但将其做成个人电脑的是苹果;索尼发明了随身听,但将数字音乐播放器做成革命性产品的是苹果。无数公司研究过振动马达,但将触觉反馈做成系统交互的是苹果。
它所做的,是将已经存在的技术——图形界面、多点触控、MP3播放、手表、振动反馈——重新组合、打磨,变成普通人愿意付费的体验。
Taction发明了压电换能器的原理,但它制造不出几亿台手感一致的Taptic Engine。苹果做到了,卖了出去,并安装在全球十几亿台设备上。
专利法庭判决苹果赔偿,法律保护的是“谁先想出主意”。但市场奖励的,往往是“谁把主意做成了用户离不开的东西”。
科技行业最有害的迷思,就是将“原创”神圣化。但翻阅一遍科技史就会发现,科技行业中真正第一个做出来并改变世界的技术原创实在太少,往往是后来者将图纸变成大楼、装修好、通上水电气、让普通人住进去的人。
天下创意一大抄。前人想出一个主意,后人将这个主意做到亿万人心里,这就是科技行业真实的运转方式。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“热点微评”(ID:redianweiping),作者:王新喜,36氪经授权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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